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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长期开展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点击量:
 

目前学院正处于升本关键时刻,课程改革内涵需持续深化。为使年轻教师能够尽快适应学院教学工作,增强课程改革的适应性、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根据《院、教学单位两级教学督导管理办法》(院教字[2020]46号)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组成及职责

教学单位督导组组成参照《院、教学单位两级教学督导管理办法》(院教字[2020]46号)(详见附件1)第四条相关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填报附件2:教学部门教学督导组成员信息表,每个教学单位填报包括教学主任兼任组长的督导团队3-5人,职责按照第八条执行。

二、平台搭建

质量督导处新建QQ群“教学督导交流群”(群号:160489796),发布相关文件、督导情况交流、督导信息反馈等。

三、实施步骤

1.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23424日至526日(即第9周至第13周)。各教学单位督导组成员在本部门任课教师范围内听课。本阶段结束时,被听课教师人数不低于给本部门任课教师总数(含双肩挑教师)的40%

第二阶段:529日至625日(即第14周至17周)。各教学单位督导组根据第一阶段听课情况,从已被听课的教师中遴选出50%的教师进行跟踪听课。

期间,学院将组织各教学单位交叉进行教学督导。

2.后期持续性教学督导安排

从下学期开始,每学期督导听课安排为第一阶段为2-6周,第二阶段为10-14周,内容同上。

每学期末,质量督导处联合教务处,组织各教学部门督导组成员和教师代表进行座谈,总结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

四、需提交学院的材料及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请将填报好的附件2:教学部门教学督导组成员信息表于2023421日前发送至质量督导处crp邮箱或韩建静老师QQ离线,同时加入“教学督导交流群”。

2.531日之前,各教学单位督导组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第一阶段所听课程的附件3:课程评价表、附件4:第一阶段教学督导总结(每个教学单位督导组提交一份即可)。628日之前,各教学单位督导组除需提交第二阶段的课程评价表和第二阶段教学督导总结外,还需提交学期教学督导总结(参见附件4)。

3.为确保信息汇总准确,各教学单位需提交的“课程评价表”和“教学督导总结”应为电子版(Word,不能为照片)和签字后的纸质版,以部门为单位交质量督导处韩建静老师。

4.下学期教学督导要求另行通知。

质量督导处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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