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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答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点击量:
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 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精 神,认真落实党中央依规治党决策部署,有效推动广大党员干部 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提高党内法规知晓度和执行力,结合学习贯 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庆祝建党102周 年,按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党员干部党内法规宣传教育 答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7月7日。 二、人员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 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等)和国 有企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下在职党员干部。 三、答题内容 此次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答题活动,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和现行有效且公开发布的重要党 内法规,以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为重点,突出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党内法规有关内容、新修订党章和习近平总书 记在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 示,兼顾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应知 应会的党内法规制度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重要规定等。 四、活动安排 按照积极引导、先学后考,有效覆盖、应考尽考的原则,活 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自主学习 引导广大党员围绕答题主要内容进行自学,贯穿党内法规宣 传教育答题活动全过程。 (二)答题学习 1.活动时间:2023年7月1日至7月4日全天。 2.参与方式:通过手机端或PC端进入“河北普法”微信公众 号的“快乐学习”——“答题学习”页面,参与答题学习。每天 答题数量为不重复的20题,4天学习掌握全部题目,答题后即时 生成正确答案解析。也可通过“学习强国”河北学习平台进行题 目学习,学习过程中为答题者提供解析参考。 (三)正式答题 1.测试时间:2023年7月6日9:00——21:00可自选时间进行测试,测试时长60分钟。7月6日无法参加答题的,可在7 月7日9:00——21:00自选时间登陆进行补答。 2.试题构成:试题由50道选择题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30 道、多项选择题20道,每题2分,总分100分。 3.参与方式:通过手机端或PC端进入“河北普法”微信公众 号的“快乐学法”——“党规答题”页面,选择所属地市或单位, 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级、手机号码等),注 册登陆后在线进行答题。开始答题前,请确保网络畅通、时间充 裕。答卷提交后,系统自动判卷生成成绩,并可回看试题答案和 解析。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 识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把参与答题活动作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依规治党决策部署有 力抓手,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预热 升温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在职党员干部应答尽 答、全面覆盖和答题活动顺利有序进行。 (二)积极组织动员,周密安排部署。此活动为全省统一部 署,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动员 协调组织工作,确保答题活动组织和效果走在全省前列。各县(市、 区)党委、市各派出机构党工委统筹组织本地党政机关、国有企 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开展答题活动;市直各单位统筹组织安排本单位及部门管理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开展答题活 动;市国资委负责统筹组织安排所监管国有企业在职党员干部开 展答题活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组织安排市属医疗机构在职 党员干部开展答题活动;市委教育工委统筹组织安排市属高等学 校在职党员干部开展答题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认真梳 理总结活动组织参加情况,并于7月13日前书面反馈市委法规室。 (三)注重以答促学,提升答题效果。市委办公室将对各地 各单位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各地各单位开展党内法 规宣传教育答题活动情况将作为法治建设年度考核中对党内法规 制度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答题活 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 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努力开创法治唐山建设新局面。 联系人: 李向前(市委办公室) 0315—2802834 王祎宁(市司法局) 0315—2824963 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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