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2023年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 点击量:
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唐山市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相关部门需要对照负面清单项目进行自查。 一、自查内容 1. 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年预收,不得与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一并统一收取。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2.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政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尤其是不得借疫情防控、防灾救灾等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利用周末等节假日赶学习进度开展有偿补课。 3. 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要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以及学费(保教费)、住宿费已包含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不得将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与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4. 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有偿的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 5. 严禁虚报、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学生伙食费、营养膳食补助,严禁强制学生交纳伙食费,严禁出现学校伙食价高量少质差问题,严禁违规上涨伙食费标准。 6. 不得向学生收取公物押金。 7. 学费、住宿费不能跨年预收,不得与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一并统一收取。 8. 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日用生活品、学习用品、特殊院校及专业统一服装(如警察院校、空乘专业等)和军训服装等由学生自主采购,学校不得强行统一配备,强制收取费用。 9. 学生使用的教材可以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组织定购,不得营利。 10. 不得为学生代办或代收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的,由学生本人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 11. 不得强制学生办理指定银行卡、手机卡和校园网,不得擅自收取校园网使用费。 12.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收取空调费、饮水费、洗衣费、交通费(班车费)等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 13. 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培训费、研学费、调研费、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技能培训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14. 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收取驾训费;不得以毕业证或学分相威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学习有偿的驾驶课程。 二、具体要求 1.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自查项目进行自查。 2.2023年教育乱收费专项自查需填报《收费负面清单自查表》,涉及部门:财务处、学生处、后勤服务处、教务处、大数据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各教学系部。 3. 自查结果3月30日下午3点半前发送之财务处蒋金伟CRP邮箱。《教育乱收费负面清单自查表》见附件。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3日 |
|||
|